2025年双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报范围
公益性培育机构或在双阳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但不包括从事农资生产经营销售,或与从事农资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存在参股、控股等关联的企业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成立时间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愿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二)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同时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育经验。
(三)具有教育、培训或科研、推广等职能。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可提供满足培育需求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可合作的实习实训场所与实训基地;以及培育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经营状况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省市认定奖励的培育机构优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2025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申报表(见附件1);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财务管理制度、非公益性的单位需提供企业征信证明复印件;
3.机构师资基本情况,包括培育管理人员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构成复印件;
4.培训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5.近年来高素质农民培育系统填报截图(培育人数、农民满意度),提供复印件。
(二)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培育机构遴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5人,抽调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主管领导和业务主管科室人员不参加评审工作。
(三)评审方式。听取培育机构汇报、查看申报资料,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择优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由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意见。遴选的培育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8日。申报材料报送至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科(205室),地址:双阳区嵩山路695号,咨询电话:0431-77709305,逾期不再受理。
本方案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8月1日。
附件: 2025年双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7月27日
附件:
2025年双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章):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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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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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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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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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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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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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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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培训 主题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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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机构 满足条件 (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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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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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