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根据《长春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17〕4号)、《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以及《长春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长农办字〔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双阳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思路,实行政府引导、农户企业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分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突出乡镇的主体责任,结合全区农村环境卫生垃圾清理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回收利用网络,逐步探索形成捡拾、收购、储运、处置和转化利用一条龙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膜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责任、农民参与、社会支持、常治长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明确农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者等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农膜回收网点、回收利用企业、农业大户、广大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三、目标任务
根据我区产业布局,重点围绕棚膜果蔬、两瓜产业,以推广应用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逐步提升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防控白色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到2020年底,全区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农膜污染监测网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在农膜使用重点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形成覆盖本地的农膜销售、使用、回收、处置体系。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现状普查。各乡镇(街)要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摸清生产企业、销售主体、质量标准、回收方式、利用途径、土壤残膜等情况,为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废旧农膜清理回收行动。结合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开展“白色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搞好路边、沟塘等区域废弃农膜清理工作。结合农村环境卫生垃圾清理,开展农田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在重点乡镇、村(基地)设置废旧农膜回收网点,随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进行处置,形成覆盖本地的农膜销售、使用、回收、处置体系。
(三)加大市场监管,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依法加大对农用薄膜销售者和使用者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农膜生产强制性标准,对农膜使用者、销售者和生产者加大宣传引导,从源头控制,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不达标地膜,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地膜产品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行为,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对未按法律规定及时回收农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责令其及时改正。
(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农膜回收。鼓励从事地膜回收加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地膜捡拾回收工作,建立建全地膜回收加工利用长效机制。
(五)加大科技创新支撑。支持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推广适时揭膜、机械捡拾、轮作倒茬等有利于废旧农膜回收的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可降解和无污染的环保型农膜新产品,逐步取代传统塑料薄膜。彻底解决农用地膜残留污染土壤环境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联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双阳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及农膜回收工作。各乡镇(街)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农膜回收行动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试验示范。开展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结合种植结构调整,适度减少覆盖农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油料作物、林果种植面积,减少PE地膜使用量。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废旧农膜清理回收工作作为村庄清洁行动一个重要内容,区农居办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月报制度,各乡镇(街)每月要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核之中,年终进行考核验收。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公众对“白色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知,增强各有关方面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妥善保存废旧农膜并集中堆放。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市场化运作,以点带面,扩大推广。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