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电子商务示范点项目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长春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点建设方案》(长农字[2016]38号文件)的总体布署,按照《关于2019年度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店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佐证材料进行了评估,长春市双阳区福吉种植专业合作社、长春市长龙鹿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欣铭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春向阳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万宝永新农机专业合作社初审合格,现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 示 期: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2日
公示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431-8422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