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吉农市发〔2021〕12号)的要求,对我区建设主体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方面予以扶持。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相关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跟踪指导、实地踏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现将相关项目及拟补助专项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1、长春市双阳区腾远农民专业合作社冷藏保鲜项目,拟补助专项资金20.57万元。
2、长春市双阳区奢岭爱国种植专业合作社冷藏保鲜项目,拟补助专项资金100万元。
3、双阳区老六家庭农场冷藏保鲜项目,拟补助专项资金30万元。
4、平湖街道办事处常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冷藏保鲜项目,拟补助专项资金21.87万元。
5、长春市乐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冷藏保鲜项目,拟补助专项资金14.06万元。
公示期自2023年2月6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1-77709310
联系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210室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