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公告〔2022〕4号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31号)精神,有关市县开展了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备案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现将第四批符合条件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予以公布。
1.通榆县振民农机有限公司
2.延边新宇农机有限公司
3.延边顺民农机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2日
22-07-26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现状调查的通知
22-07-15
关于举办2022年农机投诉监督与危机管理培训班(线上)的通知
22-07-04
2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