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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秸秆离田指挥部文件

日期: 2022-02-15

农机推广站

                 长双离田【2021】1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
   为全面落实《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我区秸秆离田工作,根据《长春市双阳区2021年秋冬季-2022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行动工作方案》长双禁烧〔2021〕1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双阳区2021年秋冬季-2022年春季秸秆离田作业及收储运点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离田指挥部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          
 
 
                          2021年 10月 28日印发
                     
             双阳区2021年秋冬季-2022年春季秸秆离田作业及收储运点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双阳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土地确权测绘面积为158万亩,其中,玉米124万亩,水稻20.2万亩,其他蔬菜、瓜果、杂粮、大豆等合计14万亩。经各乡镇街统计汇总,全区玉米、水稻主要农作物秸秆面积143万亩,全区计划实施秸秆全量还田面积6万亩;秸秆应离田面积137万亩。
  二、离田时限
  全区农作物秸秆(保护性耕作还田利用除外)原则上应于12月底前全部离田,遇特殊气象条件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迟在明年3月底前全部打包离田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补贴内容
  (一)作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在双阳区内实施秸秆离田作业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等。
  (二)作业补贴标准。
  秸秆离田作业补贴标准:秸秆离田作业分为旱田和水田,离田作业方式分为机械和人工。
  旱田秸秆离田作业补助标准,平原地区机械化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每亩补助20元,坡度超过25度需人工辅助离田作业的每亩补助30元。
  水田秸秆离田作业补助标准:秋季收获时水稻根茬留茬高度低于5厘米,秸秆离田作业补助每亩10元,秋季收获秸秆高于5厘米,需二次处理后机械化秸秆打包离田作业、秋季春季打浆作业的每亩补助30元。
  临时收储运点补贴标准:秸秆收储点占地面积0.3公顷,实际存储量500吨及以上,每个点补贴0.2万元;秸秆收储点占地面积0.5公顷,实际存储量达到1000吨及以上,每个点补贴0.6万元;秸秆收储点占地面积1公顷,实际存储量2000吨及以上,每个点补贴1万元。
  长久性收储点补贴标准:收储点到春季还有秸秆存放无法进行耕种的,占地面积0.3公顷,实际存储量500吨及以上,每个点补贴0.5万元;秸秆收储点占地面积0.5公顷,实际存储量达到1000吨及以上,每个点补贴1万元;秸秆收储点占地面积1公顷以上,实际存储量不低于2000吨,每个点补贴1.5万元。
  (三)机具补贴。为提升秸秆离田还田处置能力,加快秸秆离田还田进度,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双阳区内农户2021年秋季新购置的,用于我区秸秆离田还田的机具在享受国补基础上给予累加补贴,补贴额度每台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总额不超过单机价格的50%。补贴机具包括打包机、深翻机、抛肥机、秸秆粉碎机、旋耕机、打浆机、驱动耙等机具,补贴资金总计200万,补贴资金不足则采取平均分配原则。
  (四)补贴方式。补贴采取“先作业后补贴,先公示后兑付”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验收
各乡镇街为秸秆离田作业补贴工作实施主体,负责秸秆离田作业面积和收储运点任务落实、检查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具体工作,具体验收办法由乡镇街结合本乡镇实际自行确定。
  各乡镇街检查验收结束后,将拟作业补贴面积在所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贴面积,填写《秸秆离田作业验收核实汇总表》、《秸秆离田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补贴面积向区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各乡镇(街)落实的保护性耕作地块秸秆离田不享受秸秆离田作业补贴,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由各乡镇经济管理办公室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五、实施要求
  一是秸秆离田作业后,离田作业剩余物应低于5%(秸秆覆盖保护性耕作地块除外),且达到农户满意。在田中攒堆、归行等仍滞留田间的视为未完成离田。
  二是各乡镇街在开展秸秆离田作业前,必须落实好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并将具体地块名称、实施面积、经营者等详细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是秸秆收储点设立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远离林地、山边、高压线、民宅等高危险地块,长久性收储点必须有看护人员监管,秸秆存储过程中要防止霉变,使秸秆能够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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