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阳区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 保护(秸杆堆沤肥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双阳区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双农联〔2020〕18号)文件,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秸秆堆沤肥料项目实施方案,由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牵头,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双阳区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
保护(秸杆堆沤肥料)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区秸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秸杆资源化利用,根据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双阳区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双农联〔2020〕18号),双阳区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由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牵头实施,为了使本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及补贴资金规模
1、实施区域。双阳区2020年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实施区域为奢岭、平湖、山河、鹿乡、太平、齐家、双营、云山8个乡镇(街)。
2、补贴资金规模。双阳区2020年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资金总额为200万元。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秸杆堆沤肥料项目补贴对象为双阳区内能够利用农作物秸杆(本方案中的农作物秸杆均指2020年秋季的玉米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要求消化农作物秸秆至少达到500吨以上;补贴标准为每消耗1吨秸杆补贴80元,如果申报并验收合格的补贴总额超过200万元,补贴标准采取按比例分配的方式进行下调,如申报的数量小于200万元,补贴标准仍然为80元/吨,剩余补贴资金另作安排。
三、补贴程序
1、申报
具备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利用农作物秸秆达到500吨以上的)自愿到所在地乡镇(街)政府申报并填写申报表(附表1)。申报材料包括农作物秸杆来源及数量、堆放及堆沤场地所在位置及面积、必要的机器设备、企业或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申报个体为个人的提供个人银行帐户。
申报条件:第一要具备利用农作物秸杆堆沤有机肥的设备、场地等生产条件。第二具备生产堆沤肥的安全措施,因安全措施不具备而生产堆沤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申报者自行负责;同时申报单位要与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第三利用农作物秸杆生产堆沤肥应符合双阳区环保要求。第四申报者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签订利用农作物秸杆生产堆沤肥不重复获取补贴协议。
2、调查核实
乡镇(街)政府根据本项目申报条件,调查核实企业、合作社及个人是否具备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的申报条件,调查核实合格后在申报表(附表1)上签字盖章。
3、汇总上报
乡镇(街)政府根据秸杆堆沤肥料项目报名顺序、生产能力等进行综合排序、汇总(附表2),上报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4、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现场复核
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根据乡镇(街)政府申报汇总表,按照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不合格的申报单位予以剔除。
5、签定协议
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对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项目申报个体复核后,按照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最终确定下来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申报单位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签订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合同(附件3)。
6、堆沤肥料的生产
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乡镇街政府、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要针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在堆沤肥生产过程中各实施主体要留有影像资料,以备检查、验收及存档。
7、检查验收
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项目初验采取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和乡镇(街)政府联合验收的方式进行。
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秸杆堆腐阶段,对秸杆利用量进行验收;另一个是秸杆腐熟后对堆沤的肥料量进行验收。
(1)场地及设备检查。主要检查生产场地位置、面积、是否为净场地、水源、机器设备等基础设施。
(2)秸杆利用量验收:由申报单位向乡镇(街)政府提出申请,乡镇(街)验收组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验收组联合对秸杆利用量进行测量,并折算成吨数。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之后,填写秸杆利用量验收表(附表4)。
(2)堆沤肥料数量验收:在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腐熟成肥料后,由乡镇(街)政府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对成品数量进行测量,并折算成吨数,填写成品量验收表(附表5)。
8、公示
乡镇(街)政府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验收合格后,将项目验收表(附表5)在乡镇(街)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自然日,接受群众监督。
9、区联合验收组抽查
区联合验收组对初验合格单位按照比例抽查。抽查比例为30%(兼顾申报个体的数量和消化农作物秸杆的吨数)。
10、补贴资金兑付
采取“先作业后验收,先公示后兑现”的项目实施原则。公示无异议、区联合验收组抽查合格后,填写《2020年秸秆堆沤肥料利用补贴资金汇总表》(附表6),由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以转账(汇款)的方式将补贴资金兑付至补助对象。
四、堆沤方法
采用工厂化堆沤肥料的企业,可利用发酵池、温室、大棚等作为堆沤场地;小规模的种植业合作社可选择取水方便的田地、荒地、荒沟等作为堆沤场地。利用农作物秸秆混合畜禽粪便作为发酵原料,按秸秆和畜禽粪便4:1的比例混拌均匀,撒施秸秆腐熟剂,调节水分至60%。肥堆的高度建议为1.5~2 m,长度不限,待堆积完毕,堆面用塑料布封堆。适时翻堆。
五、验收标准
1、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验收时,完成量在数量上按照秸秆利用量和堆沤肥料的成品量两个指标进行验收。其中秸秆利用量现场测量密度(多点测量),并根据测定的体积折算成吨数;堆沤肥料的数量按照成品量的体积和密度(现场多点测量)进行计算。
2、对秸秆消化量较大、需要分批投入秸秆的企业,采取分次验收的形式。
六、时间安排
1、宣传:在2020年10月进行。
2、企业和合作社申报,2020年12月进行。
3、调查核实,2020年12月进行。
4、企业、合作社与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签订项目合同,2020年12月-2021年1月末前完成。
5、对确认企业和合作社进行技术培训。2020年12月-2021年5月。
6、项目验收:2020年5月末前完成
(1)秸杆利用量初验:在2020年12月-2021年4月完成,具体在申报单位堆垛时进行,申报单位在验收农作物秸杆数量时,必须将玉米秸杆及堆沤肥(成品)堆成有规则的几何形状,利于长宽高等计算体积,便于验收。
(2)堆沤肥料验收在2021年5月末前完成。
(3)联合验收组抽查在2021年6月上旬完成。
7、向企业、合作社及个人兑现补贴资金。争取在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控制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将2020年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工作落实到实处,成立了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卢旭日担任,副组长有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倪春青、各乡镇(街)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成员有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分管站长肖丽华、土肥科科长冯永忠、土肥科科员张爽、土肥料科员吉凡,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科科长。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卢旭日担任,副主任由宋立新、倪春青担任,成员有肖丽华、冯永忠、张爽、吉凡。负责该项目的日常工作。
2、建立档案
对2020年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建立全面的工作档案,每个工作步骤要留有纸质、影像等资料,建立验收档案。
3、成立验收组织
2020年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成立验收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卢旭日担任,副组长有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倪春青、各乡镇(街)分管农业领导担任。成员有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科科长、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肖丽华、冯永忠、张爽、吉凡。负责该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街)也要成立乡镇(街)验收组,负责本辖区2020年秸杆堆沤肥料补贴项目验收工作。
附表1:
2020年双阳区秸杆堆沤肥料补助项目 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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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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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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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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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杆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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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秸杆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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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肥场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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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肥面积(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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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肥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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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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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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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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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政府核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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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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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3:
合同书
甲方: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乙方:
按照“双阳区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秸杆堆沤肥料)项目实施方案”,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项目地点位于 乡镇(街) 村 组,堆沤场地面积 平方米,利用秸秆 吨。
2、甲方负责提供利用农作物秸杆混合畜禽粪便堆沤肥料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3、乙方要严格按照“双阳区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秸杆堆沤肥料)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操作。
4、乙方利用农作物秸杆堆沤的肥料要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乙方给予 万元的项目补贴。
乙方开户行:
帐 号:
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务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4:
2020年双阳区秸杆堆沤肥料补助项目
秸秆利用量验收表
企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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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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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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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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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秸秆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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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秸秆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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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负责人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乡、镇(街)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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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农业农村局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附表5:
2020年双阳区秸杆堆沤肥料补助项目
成品量验收表
企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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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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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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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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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沤肥料(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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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沤肥料(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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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秸秆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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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秸秆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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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负责人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乡、镇(街)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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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农业农村局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附表2:
2020年双阳区秸杆堆沤肥料补助项目 申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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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人民政府(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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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政府负责人: 联系人(农业农村科科长)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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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利用秸杆数量(吨) |
堆沤肥料数量(吨) |
申报补贴资金(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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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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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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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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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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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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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2020年双阳区秸杆堆沤肥料补助项目补贴资金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实施主体名称 |
转化秸秆量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开户行 |
账号 |
领款人签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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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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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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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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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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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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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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