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双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机)站、财政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11号)精神,深入推进《双阳区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现就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全区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扩大适用农机具种类补贴范围
为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在保障主要粮食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所需机具基础上,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积极推进畜牧业机械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
进一步扩大农机具补贴种类范围。
(一)扩大补贴范围。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适当增加种子清选机;畜牧业类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冷藏)罐;设施农业类电动卷帘机、热风炉等,比 2019 年新增加 1 大类、3 小类 13 个品目(祥见附件1)。
(二)探索实行新产品补贴试点。一是继续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畜牧业机械新产品试点;三是推动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积极探索大棚钢骨架等补贴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三、全面落实农机生产企业规范实施承诺制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农机生产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承诺事项:一是承诺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二是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三是承诺对经销商出具给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四是承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抢占补贴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后,主动自查自纠,并及时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要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存在的失信违规、践诺不到位的行为,要求有关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视情节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全程全面公开政策信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让购机者充分了解农机补贴政策,能及时购买到所需机具。
(二)方便快捷办理补贴申请。继续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业网络投档常年受理,实现补贴申请操作、资金使用管理当年和上一年度并行操作,实现补贴工作年度无缝链接,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机具核验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牌证管理机具采取“先办证、后补贴”操作办法,通过补贴管理系统与安全监理系统对接,实现监理与补贴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三)实行限时兑付补贴资金。全面推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全面实行补贴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机)站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尽快完成形式审核,最晚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购机者身份和补贴机具审核工作,并填报《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报送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同时报送补贴机具发票复印件、《补贴机具核验单》(附件3)和补贴系统输出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各一份至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待公示期(20 日)结束后及时送同级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乡镇(街)财政部门,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兑付资金。个体购机者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或折,经营组织提供开户行账户。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化主管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农机主管部门参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制定了《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定》(试行)(附件4),并经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级备案后公布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
为加强对补贴机具核验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监督作用,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确定《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5),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在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加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处理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迅速及时进行处理,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请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突出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查实后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购机者,按规定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有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吉林省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2.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
3.补贴机具核验单
4.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定(试行)
5.双阳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