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电子商务示范点项目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长春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点建设方案》(长农字[2016]38号文件)的总体布署,按照《关于2018年度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店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佐证材料进行了评估,吉林省智隆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神农梅花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昌盛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春市双阳区硒水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长春市众九商贸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锦枫源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春向阳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初审合格,现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 示 期: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日
公示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局
监督电话:0431-8422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