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机保护性作业补贴政策
今年,吉林省对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继续实行补贴。
农机保护性耕作作业要求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同时,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和春季播种前土壤耕作痕迹。采用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田间留置的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对作业地块要求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屯、整村、整乡、整县示范推进的原则组织安排。中西部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60亩,东部山区半山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对2015年承担补贴作业任务地块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今年不再连续安排承担补贴作业任务。
对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给予作业补贴,补贴金额均为每亩补贴25元。补贴对象为农机作业者的,应在扣除作业补贴后收取差价款;补贴对象为耕地承包经营者的,应全额缴纳作业服务费用。